江苏省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简章
为发展供销经济事业、优化人员结构、提高人员素质,经研究决定,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学历层次为本科,专业涉及中文、文秘类、经济管理类、行政管理类、财会、财务财会类、审计类等五个专业。招聘职位、人数、专业和相关要求以随后发布的《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一览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供销经济服务的精神。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 4、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人员应为兴化生源或取得兴化市户籍2年以上(2006年6月1日前),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如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等)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6、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核与面试、体检、考核、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兴化市人事局网、兴化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办理报名手续,同时缴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笔试报名费100元。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 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原鲁迅中学对面)。 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本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职位,填写《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自己的选择及所填《报名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职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系相近专业,可在报名现场提出申请添加,经市人事局和用人单位同意后,予以添加,并在报名现场公布。专业目录申请添加截止时间为7月18日上午11:00。 报名结束时,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将在兴化市人事局网站公布报考情况),延长报名时间3天,考生可到兴化市人事局录用调配科(市政府3号楼3420室)申请继续报名,如仍无人报名,则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考生请于2008年7月24日上午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知识与能力,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和《材料作文》两部分,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占笔试成绩70%、《材料作文》占笔试成绩30%),不指定复习用书,考试范围以《泰州市2008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可在泰州人事考试网下载)为参考。笔试时间定于2008年7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核与面试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届时,考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资格复核当天提供有效证件的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不 构成竞争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为合格。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之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委培生、定向生、联办生须提供委培或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无法及时提供相关证明(依据)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本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核,考核工作由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
(七)聘用 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兴化市人事局网站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关系接转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市财政负担。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在考核、聘用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的缺额,可在聘用结束前,从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人事局、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263560523---83246181 网址:兴化市政府网站:http://www.xinghua.gov.cn/ 兴化市人事局网:http://www.xhrs.gov.cn/
兴化市人事局 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 2008年6月26日
兴化市供销合作总社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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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人数 |
职位信息 |
招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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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学历 |
专业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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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1 |
秘书科办事员 |
从事文秘工作 |
本科及以上 |
中文、文秘类
经济管理类
行政管理类 |
男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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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2 |
财计科办事员 |
从事财务工作 |
本科及以上 |
财会、财务财会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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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03 |
审计科办事员 |
从事审计工作 |
本科及以上 |
审计类
财会、财务财会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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